为进一步研究我国养老金发展的真实状况,《中国银行保险报》和长江养老联合发布了《养老金发展指数(2020)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报告》由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提供学术支持。《报告》重点研究了京津冀、长三角以及珠三角地区三个经济区域,探讨当前养老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分析多支柱养老保险制度发展潜力,进而探寻未来养老金发展完善的可能路径。今起连载《报告》,敬请关注。
一、主要结论与建议
(一)养老金发展指数(2020)综合得分
在《中国银行保险报》、太平洋保险—长江养老养老金发展指数(2020)中,京津冀地区总分水平最高,为 60.7;珠三角得分次之,为 57.7;长三角得分为 56.0,排名最后。虽然三大区域养老金发展指数区域间得分差异不大,但相近的得分并不能充分显示各区域一级指标之间存在的差异。
在一级指标中,差距最大的是充足性指标,京津冀区域得分最高,为 83.2;在反映多层次制度发展现况的指标项目上,三大区域总体得分都很低,即使是最高的京津冀地区得分也只有 42.6,最低的珠三角只有 28.3;至于潜力,珠三角得分最高,为 66.6,最低的长三角区域为 54.3;至于抽样调查提供的储备力、认知力与行动力数据,所选取的各个城市之间同质性远高于异质性,最终得分差距不大(详见下表)。
总的来看,京津冀地区在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充足性、多层次制度建设上得分最高;且储备力、认知力与行动力均小幅领先,使得京津冀地区总分排在三大区域第一位;珠三角地区特色极为突出:一方面多层次发展得分严重偏低,但又在潜力方面远远领先于其他两大区域,在制度充足性得分紧随京津冀区域的情况下,相近的储备力、认知力与行动力得分共同使得珠三角区域排在第二位;至于长三角,则以 1.7 分之差位于第三位。
必须指出的是,三大区域虽然各有差异,但总体得分差距很小,最高与最低之间只有 4.7 分的差距。从发展程度上,三大区域在部分项目上明显优于全国水平——全国充足性、多层次与潜力三项指数分别为 76.7、34.5 与 47.0,各项目差别明显,尤其是在发展多层次养老金制度的潜力项目上。
(二)主要结论与建议
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国养老金制度不断完善发展,尤其在把握新阶段、贯彻新理念和融入新格局上,显示出积极进取的精神气质,正朝着 2035 年远景目标和 2049 年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稳步前进。首先,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成就斐然,社保基金规模不断壮大,保障范围不断扩大,待遇水平不断提高,人民满意度持续增强;其次,企业年金改革共识空前,职业年金改革平稳落地,机构投资者不断壮大,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增强,越来越多的人获得资产性收入;最后,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产品积累经验,第三支柱养老保险政策出台在即,人们养老储备渠道更加多样化。但不可否认,中国作为一个人口众多的发展中国家,人口老龄化和新型城镇化趋势已成,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将贯穿新时代,这都对我们认识养老金制度发展规律、找出问题并解决问题、探寻发展方向提出了新的要求。
第一,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率有待进一步提高,总体上提升待遇水平空间不大,地域差距不容忽视。例如,全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指数为 74.17,而除了京津冀高达 92.77,长三角和珠三角地区却分别为 70.71 和 66.21。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相当于社会平均工资比率指数不论是全国还是上述三大区域都超过 70,理论上提高空间有限,但珠三角地区却可以高达 98.75,具有一定的独特性,其中各种原因需要进一步探讨,可能包括工资统计口径的差异。因此,政府需要下大气力进一步提高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率,尤其是尽快实现新业态下灵活就业人员应保尽保,同时有关部门还要完善和统一相关统计指标,实现公共信息和数据标准化,推动政策研究水平不断提高。
第二,城镇职工养老储备手段相对单一,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制度不协调不平衡问题较为突出,而且各地差异明显。
例如,全国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职工企业年金参与率指数 16.34,而即使如此低的情况下,珠三角地区仅为 6.13,与京津冀地区 18.94 和长三角地区 15.63 也相去甚远。此外,从人身保险拥有的情况来看,无论是保险密度还是保险深度,都有较大的发展空间。从人身保险密度指数来看,全国为 64.54,其中长三角地区最高,为 86.71,而京津冀地区和珠三角地区仅为 76.82 和 65.12,虽然也超过了全国平均水平,但没有取得与其经济发展水平相称的地位。再来看人身保险深度指数,全国为 39.10,除了京津冀地区高达 51.77 外,其他两个地区均没有超过全国平均水平,表明未来拓展空间值得期待。因此,首先,政府需要加快企业年金改革,使其具有更大的便利性、可获性和体验性,让人人都有可能 “接触到” 企业年金。其次,相关市场机构还要深耕人身保险领域,与传统三支柱养老金制度一起构成一幅完整的养老储备制度谱系。
第三,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长期财务可持续性隐忧已现,随着覆盖面不断扩大,未来政府必然在保基本、兜底线和促公平上重点发力,如果不能拓展其他保障渠道,增加自我保障水平,很多人将可能面临保障(满足个人退休后较高且体面的收入标准)相对不足的退休窘境。实际上,就三大区域而言,人们是有潜力来增加养老储备的。现就基本养老保险人均缴费负担为例加以说明。全国基本养老保险人均缴费占城镇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比率指数为 46.32,而京津冀地区为 63.69,长三角地区为 79.13,而珠三角地区更是高达 91.17,说明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负担依次递减,且都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说明在增强个人养老储备上,至少这三大区域是有潜力可挖的。因此,就目前而言,相关市场机构应该从经济较为发达、养老保险缴费负担较轻的地方开始做起,不断拓展养老储备市场,当然这还需要政府出台相关政策予以大力支持。
第四,养老储备能力不仅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负担密切相关,同时还取决于个人或家庭的整体收入能力和资产水平,而且与赡养老人和抚养子女的负担息息相关,如果不能从制度设计上降低这些负担,那么一些家庭势必在养老储备能力上陷入不利的代际循环。比如,从收入能力上来说,长三角地区在三大区域中得分最高,为 72.0,而京津冀地区和珠三角地区分别为 71.4 和 68.0,但长三角地区住房、生活等各项支出压力突出,赡养老人和抚养子女负担较大,均超过其他两个区域,最终导致储备力指数得分在三大区域内最低。同时,是否购买商业补充医疗保险、重大疾病保险和商业意外保险等保障性产品,将决定家庭的风险水平,进而影响家庭养老储备能力。因此,不能就养老谈养老,还需要政府通过优化制度设计有效提高 “一老一小” 保障水平,个人也要尽快购买或补齐其他商业保障产品,为家庭建立起“护城河”,从而增强年轻人的养老储备能力。
第五,从负债型制度逐渐向资产型制度转型是未来养老金改革的基本方向,因此,需要唤起人们自我养老储备的观念,从舆论宣传和养老金教育等各个维度让人们尽快认识到未来的退休场景和自身的潜在需求,从年轻时就要树立起定期养老储蓄的价值观,并把这种价值观融入职业和人生规划中,从而赢在 “起跑线”。调查显示,三大区域受访者在养老储备认知上还远远不到位,尤其是养老规划上人们普遍没有采取行动或者根本就不知道该采取哪些行动。因此,加强养老金教育、普及养老金知识应该成为业界共有使命,那些业界领航者需要尽快采取行动。
第六,多支柱养老金体系建设还需要通过制度设计把个人的养老储备能力和意愿有效地转化为人们的养老储备行为。养老金教育和养老金制度是问题的一体两面,处理好两者之间的关系有助于彼此转化和互相促进。因此,在推行养老金教育的同时,也要承认大多数人没有针对养老做出具体规划甚至相应准备,这也许与人性(惰性)有关,因此还需要从制度设计上寻求解决办法。否则,即使人们保持了较高的储蓄倾向或习惯,但储蓄的动机并不明确,与养老需求并不存在直接联系,这将直接影响人们的储蓄方式,也会削弱储蓄的长期收益能力,从而不利于提升未来的晚年收入。因此,需要加快建立第三支柱养老金制度,并在实际运行过程中不断改进和完善。
二、报告构成
(一)背景
从 1995 年开始探索的新型城镇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在 20 余年的建设历程中取得了巨大成就:1995 年有 8900 万城镇职工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截至 2019 年底,参保职工为 31177 万人,参保离退休人员为 12310 万人,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已经成为城镇劳动者晚年经济保障制度中最重要的部分。在城乡居民养老保障方面,2009 年开始探索的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在 2019 年末参保人数已达到 53266 万人,实际领取待遇人数 16032 万人,只用了短短 10 年时间,这一制度已经接近实现全覆盖目标,为广大城乡老年居民提供了一份基础保障。
在建设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期间,中国面临日益严重的人口老龄化挑战——中国在 21 世纪初期即迈入了老龄化国家行列。中国的人口老龄化问题,一方面是社会发展成果的体现,是新中国经济、社会、医疗进步乃至人口政策综合作用的结果;另一方面是生育率下降和寿命延长造成人口的老龄化趋势引致深层次的人口结构革命,老龄化演变成一个长期的社会现象。尤其是,中国人口老龄化进程正处于经济与社会转换的进程中,经济因素与社会因素叠加在一起,形成了两个突出问题。
一是未富先老。中国在 2000 年迈入老龄化国家行列时,人均 GDP 只有 856 美元。发达国家进入人口老龄化阶段耗时较长,而中国在短短 20 余年间即跨过了这一阶段,缺乏积累物质财富的时间;二是少子高龄化。受人口政策影响,中国人口结构在经历一段时间的人口红利之后,必然要面对倒三角的人口结构。过低的人口生育率与人均预期寿命延长二者共同导致了少子高龄化问题,该问题也成为制约养老金制度完善与发展最大的外部约束因素。
此外,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长期运行过程中也暴露出一系列问题:曾经在 21 世纪之初被广泛探讨的养老金待遇过高问题,在快速老龄化和长期的高速工资增长面前已悄然转化为对替代率过低的担忧;在制度诞生之初即存在地区差异等问题,至今仍被各界广为关注。如何更好地在复杂的经济、社会以及人口结构条件下做好人民的老年经济保障,这是党和国家政府在复杂的国际国内形势下始终关心的民生问题,也是本文拟探讨的核心问题所在。
针对养老保险制度发展中存在的区域间发展不平衡现象,我们拟利用数年时间,通过发布系列报告的方式系统梳理中国各大区域的养老金发展情况,并特别侧重当前制度存在的问题以及企业年金与商业养老保险制度发展的潜力,为有针对性地完善中国养老保险制度提供相关数据资料与建议。本年度报告把研究重点放在了京津冀、长三角以及珠三角地区三个经济区域上,拟探讨这些经济上最有活力、劳动力资源最为丰富且养老保险制度发展外部约束最少的区域,当前养老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并试图了解多支柱养老保险制度发展潜力,进而探讨未来养老金发展完善的可能路径。
(二)区域选择与客观部分指数设计
本报告主要由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主要由宏观数据(客观部分)构成,采用的方法是选取养老金发展指标然后标准化后加权得到指数;第二部分则基于调查问卷得来(主观部分),再将两部分整合在一起,试图反映三大区域建设多层次养老金制度体系进程中的成就与问题,并分析制度发展潜力以及完善制度的可行路径。
京津冀是我国北方最具影响力和控制力的门户地区,也是全国智力资源最富集的地区,以技术、信息、金融、客货交流枢纽为依托。2015 年《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发布,京津冀协同发展迎来实质发展期,意在发挥北京的辐射带动作用,打造以首都为核心的世界级城市群,并全方位对接雄安新区规划建设。
长江三角洲经济区历史悠久,在国务院 2019 年批准的《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中,包括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共 41 个城市。随着产业结构的不断调整,长三角地区金融等服务型企业发展提速,制造业产业结构日益向现代制造转化,经济结构呈现 “三、二、一” 的发展格局。
珠江三角洲范围包括广州、佛山、肇庆、深圳、东莞、惠州、珠海、中山、江门等 9 个城市。2017 年,原珠三角地区发展改革规划纲要演化为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广州市、深圳市、珠海市、佛山市、惠州市、东莞市、中山市、江门市、肇庆市。《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提出:以创新为主要支撑的经济体系和发展模式,计划在 2035 年建成宜居宜业宜游的国际一流湾区。为了便于比较,本次研究更多地使用 “珠三角地区” 这一称谓。
经济发展不平衡导致了各地养老金制度所面临的问题不尽相同。在这三大区域中,存在着大量劳动力在地区间的大规模流动现象,这为流入地带来大量的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存,当前累计结存金额最多的两个省级统筹单位——广东和北京累计结存总量占全国的六成左右。
在报告中,养老金指数部分意图在于揭示三大区域当前制度发展现况、问题与困难,指标体系构建采用了职能与流程相结合的做法。职能理念源自世界银行提出多支柱养老金体系设想,并参考了美世养老金指数(Mercer)、Dorfman 与 Palacios(2012)的指数设计方案,以及经济发展合作组织发布的养老金概览(OECD Pension at a Glance),最终形成了当前的指标层次体系。
(三)问卷相关情况
第二部分基于调研问卷而来。整个问卷调查历时两个月,采取了网络问卷调查法。调研机构根据网络 IP 确定被调研对象所在地区,然后根据人口属性(如性别、年龄、工作经历、学历等)定向将问卷推送给用户,再通过系统与人工处理(IP 限制、同一设备、陷阱题、时间控制、人工抽检等方式)来保障数据真实有效。调查范围包括三大区域(京津冀、长三角和珠三角)中经济和人口规模靠前的 18 个城市,目标人群为 16-59 岁的全部城镇劳动年龄人口,问卷配额分布比例服从最近可获取的城市 GDP 数据在被调研城市之间的构成比例。
受访者所在地分布图王梓 / 制图
本次调查共发放了 32028 份问卷,实际回收有效问卷 5254 份,有效率为 16.4%。在全部有效问卷中,来自上海、北京和深圳的受访者最多,分别为 755 份、711 份和 565 份,共计 2031 份,占全部有效问卷的 38.65%,接近四成;广州、苏州、杭州和南京的受访者也较多,每个城市回收有效问卷都不低于 300 份,共计 1491 份,占比为 28.38%,接近三成;上述 7 个城市的有效问卷为 3522 份,占比刚刚超过三分之二。与之相比,邯郸、芜湖和阜阳的有效问卷低于 100 份。总体而言,调查样本数量在地域的分布大体上反映出中国三大区域各城市的就业现状。
(四)指标体系
本报告指数由两级指标(Indicator)与相应权重(Weight)构成,用以对中国三大区域就业者养老金发展潜力进行量化评价。其中,该指数的一级指标为 6 个,分别是充足性、多层次、潜力、储备力、认知力和行动力。
三、宏观篇
三大区域养老金发展指数宏观部分有 3 个一级指标,分别是充足性、多层次与潜力,每个一级指标对应着若干二级指标。主要探讨中国多层次养老保险制度当前的保障水平,第二、第三支柱发展状况与潜力。
(一)充足性
覆盖水平是养老金制度首先面对的问题,没有足够的覆盖率,也就谈不上实现保障老年群体晚年经济水平的目标。在 20 余年的发展历程中,中国养老金体系在覆盖范围上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国际社会保障协会(ISSA)为此将社会保障杰出成就奖(2014—2016)颁发给了中国。
通常而言,覆盖率涉及两大方面:一是缴费者的覆盖情况,二是待遇享受者的覆盖情况。不过,近年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在待遇享受人口方面取得了巨大成就,而且待遇领取者并不缴费,无助于回答三大区域养老金发展潜力问题。有鉴于此,在本报告中,充足性主要考查参保覆盖率与待遇水平,而后对指标计算结果进行标准化赋权计算得到指数分值。在后文的分析中,将分别使用指数结果以及指标结果进行分析和探讨——指数反映总体趋势,指标探讨区域内部差异。
(1)城镇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比率
该指标用于衡量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职工人数占城镇就业人员数的比率,反映的是缴费的覆盖情况。指标计算公式为:城镇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比率 =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职工人数 / 城镇就业人员数 ×100%。为了保证统计数据口径的一致性,城镇就业人员只计算了各地统计数据中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和城镇私营单位(个体)就业人员,显然这将导致城镇就业人员数量较实际情况偏低,从而小幅提高指数分值,尤其是对就业更为灵活的区域影响更大。
在城镇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比率指标中,全国指数为 74.17,三大区域指数呈高度分化态势。京津冀地区的城镇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指数得分已经达到了 92.77,这意味着京津冀区域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覆盖水平距离实现全覆盖目标相差不多;长三角区域城镇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比率指数得分为 70.17,珠三角地区则为 66.21。
进一步采用指标原值(即没有使用标准化工具之前的计算结果,全文同)来描绘三大区域内部各省情况,发现各区域内分化态势明显。北京、天津地区的城镇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比率超过了 90%,河北比京津两地低了 20 个百分点,但仍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近 5 个百分点;在长三角地区,安徽城镇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比率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从而拉低了整个区域的指数分值,但上海、江苏与浙江三地基本和全国平均水平相当;广东参保率为 62.9%,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7 个百分点以上。
分析各个典型城市的指标原始数据,将发现分化情况更为突出。既有超过 100% 的城市(石家庄、唐山、杭州和深圳),也有参保率不到一半的城市(南京、南通与阜阳)。参保率过高的可能原因有二:一是存在着持续的劳动力流出,在当前社会保障转移接续体系下,流出者在曾经的工作地留下一个参保账户(而无人缴费),导致流出地参保率偏高(但缴费率相对要低);二是大量外来人员参加了当地的养老保险体系。换一个角度来看,参保率低对应着未来保障的缺失,尤其是在有着大量外来务工人员的情况下。
总的来看,三大区域参保比率指数差别较大,京津冀地区的覆盖水平基本接近了制度理论覆盖水平;长三角区域覆盖情况高度分化,其中安徽覆盖水平偏低,其他各地水平略高于全国水平;珠三角地区的覆盖水平在三大区域中整体最低。考虑到三大区域各自的劳动力流动情况,未来珠三角与长三角区域的多层次养老金制度建设,首先需要解决的是规范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参保问题,这对构建在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础上的企业年金制度影响更加明显(低参保率地区需要补上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缺口)。
(2)基本养老金占城镇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比率
待遇水平问题是关乎养老保险制度本源目标能否实现的根本所在。在实现对老年群体经济保障的同时,养老保险制度待遇也将受到当时经济社会的承受能力制约。在养老金发展指数 2020 中,拟通过待遇指标反映当前养老保险制度中参保者的晚年经济保障情况,由此衍生而来的待遇水平指数全部为适度指数,即在指数化的过程中,将社会平均工资的 70% 的替代率设定为合意区间的上限(100),超出上限将扣减。衡量待遇水平的第一个指标是人均基本养老金占城镇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比率,公式为:人均基本养老金占城镇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比率 = 人均基本养老金 / 城镇单位与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加权平均工资(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100%。其中:人均基本养老金 = 基本养老金支出 / 离休、退休和退职人数。
该公式中的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加权平均工资值,系 2019 年中国社会保险制度变革中所引入的新的基数标准,其远低于以往采用的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标准。以北京为例,2019 年北京市人社局发布的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 94258 元,当年北京市统计局发布的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 145766 元,二者差距明显。
从 2018 年下半年开始,全国各地陆续开始使用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为统一数据口径,本文采用了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布的缴费基数作为比较的基准。不过,有两点需要说明:一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计算养老金缴费与待遇支付时,使用的是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作为分母,本文中所采用的是当年工资,二者相差一年的工资增长率;二是部分省份的缴费基数并没有使用全口径工资标准。如上海 2018 年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 8765 元 / 月,但社保缴费基数则设置了三年过渡期——从 2019 年 5 月起,以 8211 元 / 月作为计算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的参考水平。
计算结果显示,珠三角地区的养老保险待遇水平最高,指数分值高达 98.75。由于退休后没有缴费义务以及退休金待遇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退休者的实际负担要低于工作时期,该分值意味着退休前后典型参保者收入波动较小;京津冀地区养老保险待遇水平和全国平均水平相近,二者相差不足一个百分点,指数得分为 81.38;长三角区域指数得分为 70.91,较全国平均水平低了超过 10 个百分点。从建设多层次养老金体系的角度来看,如果基本保障水平过高,三大区域对于企业年金和个人自愿性养老保险制度的潜在需求很可能受到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保障水平的影响而变弱。
进一步使用指标原值探讨不同省份的差距情况。数据显示,当前珠三角地区制度参与者的待遇水平基本可以满足晚年生活所需,如果未来待遇预期不变的话,个体对参与第二、第三支柱的愿望可能不会很强烈;而江苏、浙江等地的养老保险待遇水平并不足以保障晚年生活水平不下降,发展第二、第三支柱的潜在可能性更大,典型城市的分化更为明显。
在 15 个城市中,有 7 个城市养老保险待遇社会平均工资替代率在 50% 以下,其余 8 个城市也全部在 60% 以下。这一结果显示,在当前选取的所有城市,不同程度存在着发展多层次养老保险制度的需求。
指标二的计算结果为社会平均养老金替代率,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缴费者和待遇领取者之间的代际间收入分配情况。如果该指标过低,退休人口将陷入贫困境地;如果该指标过高,那么制度可能陷入可持续性危机,并容易出现职工与退休者的收入倒挂现象,这也是设定合意区间上限的重要原因所在。计算结果显示,三大区域养老金替代率无一超过 70%,部分地区仍在 50% 以下。即使是替代水平最高的珠三角地区,高收入者同样需要多支柱养老金制度。
结合指标一所揭示出的各地缴费覆盖情况,各地参保者对发展多支柱养老金制度的内生愿望可能有所差异。如广东省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参保覆盖率只有 62%,如果当地发展企业年金制度以补充养老保险收入,其制度成本远高于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覆盖率已经超过 90% 的北京市——毕竟企业年金制度的前提条件是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相较而言,广东省发展与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并不直接相关的第三支柱将是更可能的选择。
(3)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占 GDP 比率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占 GDP 比率用于衡量当年 GDP 中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情况。老年人口必然需要消耗一定的社会资源,其单位合理水平在一定时期应位于 GDP 的一定比率区间内。在特定时期(人口结构与经济规模条件下),如果该指标数值过低,则养老金待遇领取者个人容易陷入收入不足的境地;如果指标数值过高,意味着当地将更多的资源用在了保障老年人口上,更容易陷入养老压力过大的困境。具体指标计算公式为: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占 GDP 比率 =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 / GDP×100%。在指数化的过程中,该指标与地区老龄人口结构挂钩(并设定单位老年人口所需资源)。
在对各地老龄化进行标准化后,发现三大区域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占 GDP 比率指数得分值全部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尤其是在长三角地区,其支出占比分值只有 66.94。京津冀与珠三角地区水平虽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但相差较少。
继续采用各地指标原始分值的方式探讨区域内部差异,发现天津与上海基本养老金待遇支出占 GDP 总量比重已超过 7%,浙江也超过了 5%。考虑到各地的人口老龄化程度,这意味着未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制度将给地区经济增长带来更大压力,天津与上海将是最有动力发 展多层次养老金制度的省级行政区。
进一步将目光放到各典型城市,当前选取典型城市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占 GDP 比率均在 5% 以下,深圳、广州、合肥、杭州与宁波等地甚至在 2% 以下。结合指标二可知,这些城市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支出对于当地经济影响很小,对于多层次养老金制度建设并不存在太多的经济约束条件。
(二)多层次
20 世纪 90 年代至今,全球养老保险制度经历着连续变革。传统现收现付制国家普遍加强了养老保障制度与缴费的关联性,实施个人账户制度的国家则进行了制度再改革。中国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在构建之初即提出了多层次(多支柱)的目标,而在此后多年,多层次养老保险制度发展缓慢。为反映中国多层次养老金制度发展情况,在养老金发展指数 2020 中,多层次指标下设了四个子指标。
(1)企业年金职工参与率
该指标用于反映参加企业年金的职工人数比率。指标计算公式为:企业年金职工参与率 = 参加企业年金的职工人数 / 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人数 ×100%。需要说明的是,尽管第二支柱长期以来发展缓慢,在指数化的过程中,本部分还是参照 OECD 平均水平,以职工参与率达到 50% 为目标。
数据显示,在三大区域中,只有京津冀得分水平在全国平均水平之上,但也只有两个百分点的差距;而长三角整体水平略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分值为 15.63;至于珠三角地区,企业年金职工参保率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得分只有个位数。
无论是全国还是三大区域,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职工企业年金参与率指数得分均较低,企业年金制度总体发展有限。为了进一步探讨三大区域内部差异,按照各地公开数据计算指标原始数值,发现各省份存在着明显的不同。上海的原始参保率已达到 13%,这意味着上海的企业年金制度发展已经迈出了一大步,这和上海同时要求企业年金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相对而言,其他两大区域的企业年金制度发展有限,尤其是珠三角地区只是刚刚起步。
(2)企业年金积累额占 GDP 比率
该指标反映的是企业年金累计资产占 GDP 的比率情况,其计算公式为:企业年金积累额占 GDP 比率 = 企业年金积累额 / GDP×100%。在指数化的过程中,企业年金积累额占 GDP 的比率参考 OECD 水平向下调整。
三大区域中,京津冀地区得分为 22.76,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8.15),长三角分值为 15.41,而珠三角地区得分只有个位数。换言之,三大区域的企业年金制度距离实现提供补充养老保险待遇的目标还有很大的距离。
分别计算三大区域内部各省市企业年金积累金额占 GDP 比重情况,发现各区域内部差异更大。在京津冀地区,北京积累金额占 GDP 比率为 1.88%,河北只有 0.51%,前者是后者的 3 倍以上;在长三角,最高的上海企业年金积累金额占 GDP 比重为 2.2%,最低的江苏只有 0.48%,区域内部差距超过 4 倍;广东积累金额占 GDP 比率只有 0.41%,是三大区域中最低的。需要再次强调的是,由于企业年金制度统计的特殊性,各省内部企业年金积累金额占 GDP 比重数据严重偏低,这在指数计算和指标原值二者之间的差距上可见一斑。但无论存在怎样的偏差,总体发展水平严重偏低是无需质疑的。
(3)人身保险密度
该指标旨在反映保险的普及程度和保险业的发展水平,指标计算公式为:人身保险密度 = 人身保险业务保费收入 / 人口数。
首先计算得到各地人身保险密度值:全国平均值为 2213.92 元,京津冀地区为 3097.81 元,长三角地区为 2825.13 元,珠三角地区为 2639.53 元。此后分别计算各区域内加权缴费工资基数,得到三大区域人身保险密度指数(以缴费工资基数为标准)。
计算结果显示,三大区域人身保险密度指数分值全部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且缴费负担水平较低。其中,长三角区域得分最高,为 86.71 分;京津冀区域紧随其后,得分为 76.82;珠三角得分为 65.12,其水平略高于全国平均值(64.54)。
三大区域人身保险密度指标在区域内部存在着明显的分化情况。北京的人身保险密度为 7525.53 元 / 人,而同为京津冀区域的河北只有 1865.12 元 / 人。长三角区域分化同样严重,上海人身保险密度为 4921.75 元 / 人,而安徽只有 1407.48 元 / 人,比全国平均水平还要低得多;广东人身保险密度为 2639.53 元 / 人,稍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213.92 元 / 人)。第三支柱养老金制度建设仍任重道远。
(4)人身保险深度
该指标旨在反映一个国家或地区保险业在其国民经济所处地位,指标计算公式为:人身保险深度 = 人身保险业务保费收入 / GDP,在指数化过程中参考 OECD 平均水平调整并剔除人身保险收入中的健康相关支出。
结果显示三大区域均需要加大第三支柱建设力度。表现最好的京津冀地区人身保险深度指数得分也只有 51.77;长三角和珠三角地区虽然缴费较高,但与其 GDP 水平相比,二者的人身保险深度指数比全国平均水平(39.10)还要低,得分只有 33.81 与 35.30。
具体到三大区域内部各省市,人身保险深度最低的安徽和浙江分别为 2.41 与 2.43,最高的北京为 4.58。与 OECD 平均水平相比,包含着健康险数据的人身险保险密度仍旧偏低,所有省市的第三支柱仍存在明显的发展空间。
(三)潜力
在任何特定时期,养老保险制度各方参与者均需要在有限的资源中进行跨期配置。因而,构建多层次养老金制度必然面临一系列的约束,换言之,它们也体现了构建多层次养老保险制度体系的潜力所在。这一部分由四个子指标构成。
(1)基本养老保险人均缴费占城镇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比率
该指标旨在衡量参保职工的缴费负担情况。
养老保险制度作为社会保险体系中缴费最多的项目,如果制度占用的资源过多,留给其他层次养老金制度体系的空间就会变小。因而,基本养老金制度既是中国多层次养老保险制度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也是企业年金与个人自愿性养老保障产品最大的外部约束条件。该指标计算公式为:基本养老保险人均缴费金额占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比率 = 当年基本养老保险人均缴费 / 上年城镇单位全口径职工平均工资 ×100%。其中,基本养老保险人均缴费金额 = 基本养老保险征缴收入 / 职工人数。
数据显示,在三大区域中,珠三角缴费负担最轻,指数得分已超过 90 分;长三角紧随其后,分值接近 80 分;京津冀地区的分值只有 63.69,是三大区域中缴费负担最重的。不过,即使如此,京津冀地区的缴费负担也要低于全国负担水平(46.32)。换言之,三大区域发展多层次养老金制度体系的潜力均大于全国,并依次递减。
从各省市情况来看,各地负担水平差异很大。既有缴费率超过 24% 的天津、上海、安徽等地,也有缴费率低于 20% 的广东和江苏。需要再次强调的是,由于 2018 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文规范一次性趸缴(即禁止在临近退休时一次性补缴历年所欠的缴费行为),导致各地不同程度出现了缴费异常增长现象,部分地区 2018 年基金收入较 2017 年翻倍,此后基金收入又在 2019 年大幅度下滑。有鉴于此,将部分数据异常省份 2018 年的养老基金收入数据采用相邻年份进行移动平均的方法进行替代处理。不过,即使采用平滑数据的方式也无法彻底消除 2018 年规范一次性趸缴政策所带来的系统性冲击,因而计算出的缴费负担较实际情况偏高,特此说明。
(2)企业年金人均积累
企业年金人均积累水平指数采用社会平均工资基准,衡量当前企业年金制度积累金额的作用。指标计算公式为:企业年金人均积累 = 企业年金总积累 / 缴费人数 / 社会平均工资 ×100%。在指数化过程中,将计算结果除以 58.5%(假定其为养老金目标替代率),并假定未来企业年金的待遇水平相当于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分之一,进行标准化得到三大区域企业年金人均积累指数分值。
(3)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占人均可支配收入比率
基本养老保险人均养老金占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率,反映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退休者的基本生活保障情况。养老金水平与人均可支配收入存在明显的相关联系,如果该比率过低,显然待遇领取者晚年将陷入贫困境地(相对甚至是绝对贫困);如果该比率过高,表明养老金制度过于慷慨,制度长期财务可持续性堪忧,而且容易引发收入倒挂现象。指标计算公式为:基本养老保险人均养老金占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率 = 基本养老保险人均养老金 / 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 ×100%,在指数化过程中参照家庭规模进行的标准化。
计算发现,珠三角地区养老金待遇相对于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而言最高,分值已经接近 90;而长三角最低,只有 49.36;京津冀地区居中,为 67.81,但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近 4 个百分点。这一组数据也显示了养老保险制度所处的劳动力流动环境不同所带来的差异。总的来看,各地参保者如果希望在退休后的生活水平保持大体相同,对于第二、第三支柱的需求将存在明显差异。
具体到各个省份,养老金待遇占各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率差异更大。浙江与江苏的比率都低于 60%,两地退休者对发展多支柱养老金制度的现实需求更强;而广东居民则是另一种局面,当地需要解决的问题更多是高收入群体的晚年保障问题,对第三支柱的期盼更可能大于第二支柱。
如果将视角切换到各个典型城市,这些经济相对更发达的城市间差异大幅度缩小。但是,所有城市数据均显示,越是经济发达地区,养老金待遇相对于人均可支配收入占比越低,当地民众对于多支柱养老金制度的潜在需求就更强烈。
(4)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赡养率
制度赡养率旨在衡量制度内领取养老金的人数与缴纳养老保险费的人口结构,对养老金收支有着决定性影响。指标计算公式为: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赡养率 = 离休、退休和退职人数 / 职工人数(即缴费人数)×100%。在指标的指数化过程参考维持现收现付制精算中性需要的制度赡养率,并将该赡养率设定为理论峰值,转化后得分超过峰值的取 100。
计算结果显示,珠三角地区的制度赡养率分值均为满值,京津冀地区的制度赡养率得分接近满值,这意味着两地区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财务可持续性压力很小,而在人口老龄化预期下,存在着一定的发展多支柱养老金制度体系的动力;至于长三角区域,其制度赡养率分值已经低于全国平均值,在当前已经面临人口老龄化压力,也是最具备发展多层次养老金制度愿望的区域。
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内赡养率全国平均值为 39.39,这表明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财务长期可持续性存在压力。三大区域内部数据显示,各省份间差异更大。广东省的制度内赡养率只有 16.94,北京也只有 20.93,两地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在财务上是长期可持续的;但其他省份的情况并不乐观。江苏、河北已经超过了 35;天津、上海与安徽更是超过了 40,浙江甚至超过了 50,这意味着在职人数与退休人数之比已经不足 2∶1。显然,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内部赡养率越高的省市,发展多层次养老保险制度的潜在动力越大。
四、调查篇
调查篇旨在探讨受访者的养老储备能力、对养老观念的认知水平以及采取自我保障行动的能力,并分别以储备力、认知力与行动力为题进行探讨。
(一)储备力
储备力指标从收入能力、支出压力和保障水平 3 个维度测度受访者的养老储备能力。
1. 收入能力
收入能力通过 4 个维度衡量收入和资产水平,分别是受访者家庭税后年收入、家庭金融资产、家庭住房套数和房产租金收入。问卷中对应 4 个问题,分别是:
(a)您与配偶(包括配偶,如有)目前工作的税后年总收入(包括工资、奖金或商业经营所得)位于哪个档次?
(b)按目前市场价值估算,您(包括配偶,如有)名下持有的银行存款(包括银行理财产品)、股票、债券、基金、信托和保险等金融资产的规模属于哪个区间?
(c)您(包括配偶,如有)名下拥有几套具备产权的住房(包括住宅和商业物业,如写字楼、商铺、酒店等)?
(d)您(包括配偶,如有)现在每年的住房房租收入属于哪个档次?
首先,从家庭税后年收入上来看,受访者主要集中 5 万 – 20 万元(含)之间,共计 2703 人,占比 51.45%,超过一半受访者;5 万元及以下人数较少,仅为 653 人,占 12.42%;而年收入高于 20 万元的受访者人数随着收入增加大体呈现出依次递减规律,其中超过 40 万元的受访者为 421 人,占比 7.97%。
其次,从家庭金融资产来分析,大量受访者主要集中 20 万元及以下,人数总计为 2773 人,占全部受访者的 52.79%。其中,5 万元及以下的受访者最多,人数高达 1141 人,占比为 21.72%;位于 5 万 – 10 万元(含)和 10 万 – 20 万元(含)区间段的人数大体一致,分别为 811 人和 821 人,占比依次是 15.44% 和 15.63%。然后,随着资产增长所占人数也开始下降。
比较而言,家庭金融资产超过 60 万元的人数为 953 人,占比为 18.16%。
再次,从家庭拥有的房产套数来说,接近 80% 的家庭拥有至少一套房产。其中,拥有一套住房的人数为 2671 人,刚好超过一半受访者;拥有 2 套住房的受访者为 1180 人,占比 22.46%;3 套及以上为 293 人,占比 5.58%。
最后,从受访者的房租收入来看,大部分人是没有这项收入的,占比刚好超过 60%,剩余接近 40% 的受访者是有这项收入的。其中,房租收入不超过 1 万元的受访者为 446 人,占比 8.49%;房租收入在 1 万 – 2 万元(含)之间的人数为 408 人,占比 7.77%;位于 2 万 – 3 万元(含)之间的人数为 348 人,占比 6.66%;超过 3 万元的受访者为 862 人,占比为 16.37%。
2. 支出压力
支出压力是对家庭各种必要和常规开支的衡量,通过 3 个维度进行测量,分别是受访者家庭住房房租支出、家庭住房按揭支出和家庭生活支出(不包括房屋租金或按揭支出)。问卷中对应着 3 个问题,分别是:
(a)您(包括配偶,如有)现在每年的住房房租支出属于哪个档次?
(b)您(包括配偶,如有)现在每年的住房按揭支出(包括公积金和商业贷款)属于哪个档次?
(c)您(包括配偶,如有)现在每年的生活支出属于哪个档次(不包括房屋租金或按揭支出)?
首先,从家庭住房房租支出来看,没有房租支出的受访者为 2754 人,占比 52.42%,超过一半;每年有房租支出但不超过 1 万元的受访者为 738 人,占到 14.05%;房租支出介于 1 万 – 2 万元(含)之间的受访者 629 人,占比为 11.97%;房租支出介于 2 万 – 3 万元(含)之间的受访者 455 人,占比为 8.66%;房租支出介于 3 万 – 4 万元(含)之间的受访者 224 人,占比为 4.26%;房租支出介于 4 万 – 5 万元(含)之间的受访者 136 人,占比为 2.59%;房租支出超过 5 万元的受访者为 318 人,占比 6.06%。
其次,从受访者住房按揭来看,没有这项支出的人数为 2334 人,占比 44.42%,也就是说超过一半受访者需要定期提供按揭支出。其中,每年有按揭支出但不超过 1 万元的受访者为 621 人,占比 11.82%;按揭支出介于 1 万 – 2 万元(含)之间的受访者 391 人,占比为 7.44%;按揭支出介于 2 万 – 3 万元(含)之间的受访者 355 人,占比为 6.76%;按揭支出介于 3 万 – 4 万元(含)之间的受访者 325 人,占比为 6.19%;按揭支出介于 4 万 – 5 万元(含)之间的受访者 263 人,占比为 5.01%;按揭支出超过 5 万元的受访者为 965 人,占比 18.37%。
最后来看受访者家庭生活支出(不包括房屋租金或按揭支出)情况,大部分受访者每年生活支出集中在 6 万元以下的各档次之间,且构成比例大体相当。其中,每年生活支出不超过 2 万元的受访者为 655 人,占比 12.47%;生活支出介于 2 万 – 3 万元(含)之间的受访者 635 人,占比为 12.09%;生活支出介于 3 万 – 4 万元(含)之间的受访者 629 人,占比为 11.97%;生活支出介于 4 万 – 5 万元(含)之间的受访者 668 人,占比为 12.71%;生活支出介于 5 万 – 6 万元(含)之间的受访者 549 人,占比为 10.45%。比较而言,也有相当比例的受访者生活支出超过 12 万元,总计 567 人,占比 10.79%。
受访者工作税后年收入分布王梓 / 制图
3. 保障水平
保障水平,是自己和家人保障水平的衡量,其通过 3 个维度进行测量,分别是受访者家庭赡养老人负担、为子女购房需求和受访者自我保障情况。问卷中对应着 3 个问题,分别是:
(a)您现在或未来是否有长辈需要您(包括配偶,如有)赡养(按月或年提供定期经济支持而不包括节假日孝敬长辈的礼金);
(b)您(包括配偶,如有)是否有为子女购买住房的计划(开始有目的攒钱);
(c)您个人自行购买了哪几种保障(主要考察意外大额支出的风险)。
首先从家庭赡养老人负担来看,需要赡养老人的受访者为 3675 人,占比 69.95%;而不需要赡养老人的为 1579 人,占比 30.05%。
其次从为子女购房需求来分析,有这种打算的受访者为 2827 人,占比 53.81%;没有这种需求的为 2427 人,占比 46.19%。
最后来看受访者自我保障情况。购买了商业补充医疗保险的受访者为 2329 人,占比 44.14%;购买了重大疾病保险的受访者为 3028 人,占比 57.63%;购买了商业意外保险的受访者为 2162 人,占比 41.15%。与之对应,以上都没有的受访者为 1362 人,比例高达 25.92%。
4. 储备力指数
指数化之后,得到了三大区域在收入能力、支出压力和保障水平指数得分。数据显示,三大区域在上述主题上都有一定差异。首先,从收入能力来看,总体得分是 70.9。其中,该项得分最高的是长三角地区,高达 72.0;然后是京津冀地区,为 71.4;最后是珠三角地区,仅为 68.0。其次,从支出压力来看,总体得分为 68.4。其中,得分最高的是京津冀地区,高达 69.7;然后是珠三角地区,为 68.3;最后是长三角地区,仅为 67.9。再次,从保障水平来看,总得分为 59.7。其中,得分最高的是珠三角地区,达到 62.3;然后是京津冀地区,为 60.8;最后是长三角地区,仅为 57.9。
(二)认知力
认知力部分用来测度受访者对经济、社会和养老观念的认识程度和忧患意识,主要强调人们自我保障意识的重要性。包括:(1)社会环境认知力,问卷中对应的问题为:正式退休后,您预计自己是否有必要为保障退休后的生活做一些兼职工作?(2)退休状况认知力,相应的问题为:假定您明年正式退休,您预计退休后的年收入, 需要占您目前年收入总额的多大比例,才能不降低生活品质(不考虑通货膨胀)?(3)养老规划认知力,问卷中采用的问题为:您对退休后的经济来源是否做了规划并开始实施(如了解退休后各种开支并在当前或预期收入中有意识作出安排)?(4)储备方式认知力,问卷中对应的问题为:除了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和企业提供年 金计划外,您个人最期望采取哪些方式为退休做准备?
1. 社会环境认知力
社会环境认知力通过一个问题进行测量,即受访者是否有必要为保障退休后的生活做一些兼职工作。调查显示,超过 80% 的受访者表达了较为谨慎的看法。其中,认为有必要的为 1114 人,占比 21.2%,认为有一定必要的为 1395 人,占比 26.55%;认为可能有这个必要的为 1695 人,占比 32.26%。与之相比,仍然有 657 人和 393 人认为不太必要和完全不必要,占比分别是 12.5% 和 7.48%。
指数化之后,社会环境认知力总体得分是 68.3。其中,该项得分最高的是京津冀地区,得分 68.5;然后是珠三角地区,为 68.3;最后是长三角地区,仅为 68.2。
2. 退休状况认知力
退休状况认知力通过一个问题进行测量,即受访者如何看待退休后理想的收入水平。调查显示,受访者对不降低个人生活品质的晚年退休收入看法各异。具体来说,认为退休收入占目前收入 40%-50% 的人数最多,为 1522 人,占比 28.97%;认为这一比例 50%-60% 的人数为 1307 人,占到 24.88%;认为这一比例在 40% 以下的人数为 859 人,比例为 16.35%;而认为这一比例应该在 70% 及以上和 60%-70% 之间的人数相对较少,分别为 798 人和 768 人,各自占比为 15.19% 和 14.62%。应该说,选择 40%-60% 的人数相对多一些,但优势不明显。
3. 养老规划认知力
养老规划认知力通过一个问题进行测量,即受访者对退休后的经济来源是否作了规划。调查显示,受访者对退休规划重要性认识不足较为普遍,且执行能力有限。具体来说,受访者中从未想过做退休规划的人数最多,高达 2121 人,占比 40.37%;想做退休规划但不知道如何做的人数也较多,为 1249 人,占到 23.77%;相比之下,只有 1119 人正在着手做退休规划且已经开始实施,占比为 21.3%;而已做完退休规划且已经实施的人数仅为 143 人,只占 2.72%。
4. 储备方式认知力
储备方式认知力通过一个问题进行测量,即受访者个人最期望采取哪些方式为退休做准备。调查表明,超过三分之二的受访者在养老储备方式的选择上较为传统。其中,选择银行储蓄和住房等不动产的受访者分别为 1670 人和 1008 人,占比相应为 3179% 和 19.19%;选择个人养老保险的受访者为 921 人,占比 17.53%;还有极少部分人选择的是债券。除此之外,选择基金的受访者为 892 人,占比 16.98%,还有选择股票的受访者为 314 人,占比 5.98%。
5. 认知力指数
计算结果显示,全部受访者的认知力指数为 55.1,处于较低层次水平。其中,京津冀地区最高,也仅为 55.9;其次为长三角地区,为 55.1;最后是珠三角地区,该数值为 54.6。总的来看,三大区域在社会环境认知力、养老规划认知力和储备方式认知力上差异不大,但在退休状况认知力上体现出明显差异。具体来说,从社会环境认知力来看,总体得分是 68.3。其中,该项得分最高的是京津冀地区,得分 68.5;然后是珠三角地区,为 68.3;最后是长三角地区,仅为 68.2。从退休状况认知力来看,总体得分为 56.7。其中,得分最高的是京津冀地区,高达 59.9;然后是长三角地区,为 57.1;最后是珠三角地区,仅为 52.4。从养老规划认知力来看,总得分为 25.1。其中,得分最高的是珠三角地区,达到 25.7;然后是京津冀地区,为 25.3;最后是长三角地区,仅为 24.7。从储备方式认知力来看,总得分为 70.5。其中,得分最高的是珠三角地区,达到 71.9;然后是长三角地区,为 70.3;最后是京津冀地区,仅为 69.7。
上述分析结果可以得出以下三点结论:首先,大多数人没有针对养老采取积极行动,甚至没有作出规划;其次,由北向南,人们对合意退休收入水平预期逐步降低,养老储备不足的隐忧依次增加;最后,从南向北,人们养老储备投资不断趋于保守,但各地区之间差距不明显。
(三)行动力
行动力指标用来测度受访者采取自我保障的实际行动,主要强调人们自我保障的执行力度。
包括:(1)习惯养成行动力,问卷对应的问题为:根据自身的以往经验,您(包括配偶,如有)是否会在保证日常开支的基础上,有意识地把多余的资金做定期储蓄,或投资于其他金融产品?
(2)养老实施行动力,问卷对应的问题为:您(包括配偶,如有)是否已经实施了养老储蓄计划(专门用于养老目的的储蓄或投资,且可以保证未来 10 年不会动用的金融资产,例如银行理财和基金等)?
(3)政策响应行动力,问卷对应的问题为:您(包括配偶,如有)是否自行购买了个人商业养老保险(个人为自己购买的保险产品,用于养老目的,按保险合同约定,在个人达到一定年龄后可定期或一次性领取一笔费用用于养老生活安排)?
习惯养成行动力通过一个问题进行测量,即受访者是否具备长期储蓄习惯。调查表明,大多数受访者能够坚持储蓄,但也有相当一部分人缺乏或者没有养成储蓄习惯。具体来说,一直有储蓄习惯的受访者分别为 1352 人,占比 25.73%;大部分时间有储蓄习惯的受访者为 1758 人,占比 33.46%;储蓄习惯不明显的受访者为 943 人,占比 17.95%;偶尔有储蓄行为或者完全没有储蓄的受访者为 764 人和 437 人,占比相应为 14.54% 和 8.32%。
养老实施行动力通过一个问题进行测量,即受访者是否已经实施了养老储蓄行动。调查表明,实施养老储蓄行动的受访者为 2507 人,占比 47.72%;而未采取行动的受访者为 2747 人,占比 52.28%,超过一半。
政策响应行动力通过一个问题进行测量,即基于正在实施的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社会背景,了解受访者对个人商业养老保险购买情况。调查显示,已经购买个人商业养老保险的受访者为 2497 人,占比 47.53%;而未购买的受访者为 2757 人,占比 52.47%。
总的来看,从习惯养成行动力来看,总体得分是 70.7。其中,该项得分最高的是京津冀地区,得分 72.5;然后是长三角地区,为 70.7;最后是珠三角地区,为 69.1。从养老实施行动力来看,总体得分为 47.7。其中,得分最高的是京津冀地区,高达 48.8;然后是珠三角地区,为 48.1;最后是长三角地区,仅为 47.0,应该说差异不大。从政策响应行动力来看,总得分为 47.5。其中,得分最高的是珠三角地区,达到 50.7,优势相对明显;然后是京津冀地区,为 47.1;最后是长三角地区,仅为 46.2。
数据显示,长三角地区具有明显的收入能力优势,而家庭的住房和生活等支出成本最高(支出压力得分较低)和自我保障水平偏弱,从而拉低了该地区的储备力水平。而珠三角地区在自我保障水平上优势相对明显,从而弥补了收入能力不足,总储备水平居中。相比较而言,京津冀地区在三项二级指标上都表现出了一定的竞争力,所以总储备水平最高。三大区域在社会环境认知力、养老规划认知力和储备方式认知力上差异不大,但在退休状况认知力体现出明显差异。三大区域在习惯养成行动力、养老实施行动力和政策响应行动力上都有一定的差异。可以得出以下两点结论:一是人们仍然具有较高的储蓄习惯,但可能与养老需求没有直接联系;二是针对国家出台的相关养老优惠政策,相比于京津冀地区和长三角地区,珠三角地区可能更为积极主动。
附录:问卷基本情况
1. 受访者就业情况
受访者就业分布是在参考国家统计局相关统计资料等比例模拟得到。其中,受访者就职于企业的居多,高达 3249 人,占全部受访者的 61.84%;就职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机构等机构为 1122 人,占比 21.36%;自由职业者、个体户或受雇于个体户 765 人,比例为 14.56%;而待业或失业 118 人,占比 2.25%。
2. 受访者年龄结构
受访者在各个年龄段的构成比例服从相应城市人口年龄比例分布,汇总后可以看到受访者大多数比较年轻,大部分受访对象集中在 25-44 岁之间,为 4640 人,占到全部问卷的 88.32%。其中,30-34 岁受访者人数最多,为 1607 人,占全部样本的 30.59%;25-29 岁为 1389 人,占比 26.44%;而 35-39 岁受访者为 1005 人,接近 20%。
3. 受访者性别结构
受访者性别分布服从相应城市性别比例构成,汇总后男性略多于女性,比较平衡。其中,男性受访者人数 2633 人,占比 50.11%;女性为 2621 人,占比 49.89%。
4. 受访者婚姻状况
有效问卷中,已婚受访者居多,为 4040 人,占全部有效问卷的 76.89%;未婚受访者为 1085 人,比例 20.65%;离婚或丧偶 129 人,占比仅为 2.46%。
5. 受访者子女数量分布
全部有效问卷中,单子女家庭最多,为 2774 人,占全部有效问卷的 52.8%,超过半数;没有子女的受访者人数为 1394 人,占到全部有效问卷的 26.53%。比较而言,两个子女的受访者相对较少,为 1021 人,占比 19.43%;而 3 个及以上子女的受访者 65 人,占比仅为 1.24%。
6. 受访者最高学历分布
全部有效问卷中,高学历受访者占比较高。其中,本科受访者最多,为 2992 人,占全部受访者的 56.95%;大专学历为 1015 人,占全部有效问卷的 19.32%;高中(含中专和技校)及以下受访者 655 人,占 12.47%;硕士及以上受访者 592 人,比例为 11.27%。
7. 受访者所在企业所属类型分布
从受访者所在企业所属类型来看,国有企业从业人员最多,为 1442 人,占全部受访者的 27.45%;个体工商户 1035 人,占总数的 19.7%。比较而言,占比较小的是自由职业者和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分别为 246 人和 216 人,相应占总样本量的 4.68% 和 4.11%。
8. 受访者所在企业所属行业分布
行业分布中,来自制造业受访者最多,为 1194 人,占总数的 28.9%,优势非常明显。来自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以及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的受访者较多,分别为 518 人、355 人和 211 人,占比均超过 5%。与之对比,在农、林、牧、渔业,政府、高校、事业单位,以及采矿业的受访者较少,均不到有效问卷的 2%。
9. 受访者职级分布
在所有受访者中,以普通职员和中层管理人员为主,分别为 2114 人和 1617 人,依次占到总样本量的 51.16% 和 39.13%。相比之下,高级管理人员仅为 198 人,占总量的 4.79%,剩余为其他人员,占比 4.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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